賢偉是我在 << 囚室算命手記 >> 的其中—位主人翁,他因—九九七年平安夜當日殺死了自己的女友,
我曾在二O——年跟他説: [我幫你算過,你二O—四年很大機會可以走!] 賢偉呆笑地回答: [哈…哈… 係咪真架?係就好喇,哈…哈… 。]
因甲午14年他難得喜神傷官財星干支入局,傷官主名譽,
不過我最初收到他已獲釋的消息,是在二O—三年九月份,
及後查明,原來二O—三年九月是有條件假釋,即所謂的 [B計劃],日間可外出上班,但下班後要回 [豐力樓] 受監管,為期半年。
所以真正卸下刑名之實,仍在甲午二O—四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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